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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北京离婚律师财产分割
来源:原创作者:原创浏览:401时间:2021-12-27
有些当事人经常问我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分割。因此,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完毕,发生纠纷的,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财产诉讼呢?


北京离婚律师财产分割



离婚律师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配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二)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侵犯子女和妻子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财产状况、妻子对家庭的贡献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

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违反了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自然要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4)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尽可能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通常不会限制当事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即使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当然,如果双方发生较大争议,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划分。

综上所述,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分割。不同的离婚方式和适用情况是不同的。如有相关法律问题,请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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