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家庭主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么?答案:可以的。
在现代的婚姻中,很多女性在结婚生子以后选择为家庭贡献,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并未出去工作获得收益,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对女方是不公平的,但随时婚姻法的不断完善,目前根据婚姻法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诉讼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样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将会被大大“激活”,家务劳动的价值也在法律层面得到更为广泛的承认和尊重,从而使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更具有操作性,保护了在家务劳动中,承担全部或主要义务的女性,对全职太太来说是一个好消息。